关于泰安市口腔医院申请医疗机构有效期满延续注册的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11 08:50
浏览次数:
关于泰安市口腔医院申请医疗机构有效期满延续注册的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泰安市口腔医院向我局提交关于“医疗机构有效期满延续注册”的申请,根据《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相关规定。现将准予该单位医疗机构有效期满延续注册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日期:2021年1月11日至2020年1月15日计5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公示网址:http://www.tasp.gov.cn/sy/(泰安市民之家)
申请单位:泰安市口腔医院
单位地址:泰安市南坛路33号
审批情况:申请材料及现场勘验符合医疗机构有效期满延续注册要求。
许可内容:
机构名称:泰安市口腔医院
地址:泰安市南坛路33号
法定代表人:诸葛春耕
主要负责人:诸葛春耕
诊疗科目: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预防口腔专业/医学影像科*****
有效期:自2021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
向公众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对泰安市口腔医院医疗机构有效期满延续注册的情况有建议和异议,请于2021年1月15日16:00前向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问询申请,我局有关工作人员将根据具体问题及情况于3个工作日内作出正式答复并重新对该许可事项进行审批;如公示无异议,将向泰安市口腔医院下发《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受理部门: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受理地址:泰安国际会展中心
邮政编码:271000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月11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