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德康(泰安)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准予核发许可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2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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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德康(泰安)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准予核发许可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政许可规程》的有关要求,现将伊德康(泰安)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准予核发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日期: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7日计5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公示网址:http://www.tasp.gov.cn/sy/(泰安市民之家网站)
申请单位:伊德康(泰安)医院
单位地址:泰安高新区明天光彩工业园办公楼东区
申请日期:2021年1月20日
批准日期:2021年1月20日
审批情况:伊德康(泰安)医院申请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许可内容:批准其领取《医疗广告核发证明》。
编 号:泰医广【2021】第0120-003号
有效期限:2021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19日。
许可要素:
向公众公示期间内,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于2021年1月27日下午16:00前向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民生事务局窗口提出问询申请,我局窗口有关工作人员将根据具体问题及情况于3个工作日内作出正式答复并重新对该许可事项进行审批。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民生事务窗口:0538-8290276。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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