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泰市华源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的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08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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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泰市华源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的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新泰市华源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的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日期:2021年1月8日至2021 年1月14日计5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公示网址:http://www.tasp.gov.cn/sy/(泰安市民之家)
申请单位:新泰市华源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泰市经济开发区(青云街道南公南村大河路南首)
申请日期:2021年1月7日
批准日期:2021年1月8日
审批情况:申请材料齐全,现场勘验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许可内容:批准其领取《山东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自2021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7日。
批准文号:鲁卫消证字(2013)第0001号
许可要素:
产品名称及型号 | 华源牌75%医用酒精(100ml/瓶,500ml/瓶2000ml/瓶,2500ml/瓶) |
产品类型 | 液体消毒剂 |
生产企业 | 新泰市华源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生产地址 | 新泰市经济开发区大河路南首 |
法定代表人 | 周常利 |
有效期限 | 4年 |
向公众公示期间内,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于2020年1月14日16:00前向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问询申请,我局有关工作人员将根据具体问题及情况于3个工作日内作出正式答复并重新对该许可事项进行审批;如公示无异议,将向新泰市华源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下发《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联系电话:8290276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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