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探索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 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发布日期:2021-04-02 15:52 浏览次数:

近年来,新泰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通过采取“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登记”等方法,简化企业登记材料,压缩审批环节,全面解锁企业住所登记限制,使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得到充分释放。同时通过加强信用公示和“双随机”检查,确保住所承诺登记推得开、管的住,有效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充分激发 了市场主体活力。今年第一季度,新泰市新增市场主体3697户,同比增长 59.77%,注册资本80.70亿元,同比增长66.43%。

申报承诺制度化。把企业登记中的住所申报材料简化为一张《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取消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只需要填写房屋基本信息,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安全性负责,市场主体登记部门不再审查其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通过登记机关对申请登 记材料的形式审查,即可依法申请登记。通过住所申报承诺制,压减材料 2 项,提高了企业办事便利度。

注册地址多元化。实行“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可以在住所外增设经营场所,增设的经营场所与住所在泰安市区域内的, 可以自主选择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或者在营业执照上登记多个经营场所。如:新泰市泓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住所为新泰市主城区,经过几年发展急需扩大经营面积,计划在翟镇某村选取地址作为经营场所。为方便企业生产经营,按照“一照多址”原则,在其营业执照上新增加经营场所一处,变更后的地址登记为: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205国道杏山坡东段路北,新泰市翟镇刘官庄村村西。实行“一址多照”,各种写字楼等集中办公区可以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进行登记。对在创业园、产业园等地的市场主体地址实行集群登记,允许多个企业以一家托管机构的住所(经营场所)作为住所进行登记,由该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如:新泰市易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新泰恒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385家公司在德泰跨境电商产业园集中办公区内注册并开 展经营。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一照多址”企业127户,办理“一址多照”企业1350 户。

管理监督信用化。建立住所登记信息通报机制,按照行政许可“双公示”要求,每周将住所申报承诺制市场主体信息通过新泰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发布,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进行查询认领,对不少于新设总数 5%的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市场主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面开展信用联合约束,建立不实申报住所(经营场所)人员“黑名单”,对发现存在不实申报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三年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禁止通过申报承诺制登记市场主体,目前因住所信息不实列入异常名录企业208家,使住所承诺登记得到有效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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