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岱岳区皮肤病防治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期申请换发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22 15:56 浏览次数:

关于泰安市岱岳区皮肤病防治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期申请换发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部印发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泰安市岱岳区皮肤病防治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期申请换发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日期:2021422日至2021427日计5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公示网址:http://www.tasp.gov.cn/sy/(泰安市民之家网站)

申请单位:泰安市岱岳区皮肤病防治所

单位地址:泰安市造纸厂北路9号(延伸点:泰安市财源大街40号;岱岳区粥店街道光彩大市场泰山区三栋41/43号)

申请日期:2021420

批准日期:2021422

审批情况:申请材料现场符合符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许可内容:批准其换领电子《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有效期为自2021422日至2024421

许可要素:

职务或职称

姓名

是否具备处方权

医疗机构负责人

孙峰

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

刘奎

药学部门负责人

张庆刚

采购人员

高颖

执业医师

宋伟

执业医师

张垒

向公众公示期间内,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于2021427日下午16:00前向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民生事务科提出问询申请,我局有关工作人员将根据具体问题及情况于3个工作日内作出正式答复并重新对该许可事项进行审批;如公示无异议,将向泰安市岱岳区皮肤病防治所出具《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换发电子《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联系电话:0538-8290276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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