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审批字〔2023〕7号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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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5-19 11:20:06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审批字〔2023〕7号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市属功能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提高土地和林地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部门间协同联动的优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制定了《建设项目“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反馈。


附件:《建设项目“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工作方案》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安市林业局

2023年5月18日


建设项目“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提高土地和林地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部门间协同联动、系统整合的优势,推动形成用林用地高度融合新格局。为建设项目用林用地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要求,通过建立建设项目“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全力做好建设项目用林用地保障工作。以坚持节约、科学选址为原则,创新管理手段和政务服务模式,加快用林用地报批融合,强化重大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全面提升建设项目林、地并联审批效率。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力争取得林、地并联审批新格局。通过破解以往“土地是土地、林地是林地”独立事项管理模式,全市基本建成“一套定界数据,三方集中会审,一个系统申报,四个环节统一”的建设项目“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项目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用林用地效率持续提高,形成建设项目用林用地要素保障更精准、更高效、更便捷、更经济,创建项目要素服务高质量发展“泰安模式”。

三、主要任务

1、审图合一,实现用林用地初审融合。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拟定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矢量数据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共享,实现多部门压茬推进。

2、多审合一,建立三方联审机制。项目所在辖区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县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根据拟用地指标规模及用林用地情况,实时进行三方集中会审,细化责任分工,共同落图、并联踏勘,确定用林用地范围。

3、系统合一,实现网上联审互通。推动业务平台、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将报批环节统一在山东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系统上报。市县多部门在线联审互通,实现实时流转、压茬督办、信息互通、统一上报。

4、流程合一,部门联审合并报批。由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施建设项目用林用地综合受理。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县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查验、核实数据,联合会商确定使用地块,并将具体数据推送各单位,同时合并两部门公示、公告环节,推动用林用地公示信息高度集成融合,最大限度压缩公示等待时间。由县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通知建设单位提交使用林地申请材料并对用林申请材料进行组卷初审,同时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市林业局做好林地定额的争取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上报的用林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经市林业局赋予使用林地定额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作出审核决定并将办理结果同步推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林业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卷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打造受理审图统一、现场踏勘统一、公告公示统一、组卷上报统一的闭环审批模式。

四、部门职责

建设项目“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及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共同实施,项目建设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部门及时参加。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县级组卷上报的使用林地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根据审批权限及使用林地定额分配情况对使用林地项目进行审核审批并将办理结果推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对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上报的用地报件进行审核,将用地报件及用林报件及时组卷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市林业局:负责核实确认用地范围的使用林地情况,协调省自然资源厅分配林地定额;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服务和民生项目,“绿卡”项目及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要素保障项目林地定额。

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辖区用地报件材料的初审;确定用地项目是否占用林地,并将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相关材料推送至县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及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县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对用林地块进行现场勘验及公示。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县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对用林地块进行现场勘验及公示;主动对接市林业局,配合做好林地定额的争取工作。

县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对辖区用地范围内使用林地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会同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用林地块进行现场勘验及公示,出具县级初审意见转报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其他有关部门:提供项目用地有关批准文件,出具相关用地意见。

五、保障措施

1、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用林用地联审工作,充分研究“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用林用地职责分工,把改革责任落实到位。要以项目为导向,实时进行三方会审,捋清用林用地具体情况,促进建设项目用林用地业务顺畅办理。

2、靠前服务,主动作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有解思维”,主动靠前为企业服务,积极提供政策支持,主动作为,努力解决建设项目在用林用地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展和落地。

3、加强宣传,推进实施。相关各部门积极配合编制统一办事指南,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要认真总结办理过程中经验,及时改进不足,畅通社会监督等诉求通道,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和社会关切,同时要形成试点经验和成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全市“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有序开展。

4、纳入考核,严格监管。对于已批复的建设项目,各县市区要充分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审查森林植被恢复费足额缴纳等情况。市级相关部门将结合林长制,以双随机检查方式抽取一定数量的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对于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的,将在林地定额分配方面予以限制,并在林长制绩效评价相关考核指标中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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