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龙佑中医诊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准予核发许可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1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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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安龙佑中医诊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准予核发许可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政许可规程》的有关要求,现将泰安龙佑中医诊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公示网址:http://smzj.taian.gov.cn/(泰安市民之家网站)。
申请单位:泰安龙佑中医诊所。
单位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惠普东区33-12营业房。
审批情况: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要求。
许可内容:批准领取《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编 号:鲁中医广【2023】第0912-008-3709号。
有效期限:2023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1日。
联系电话:0538-8290116
许可要素: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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