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补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公告(第28号)
发布日期:2024-04-1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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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补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公告
(第28号)
周凯因个人原因遗失特种设备焊接作业证。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经周凯(身份证号3709********4816)本人申请,对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司机,代号:N1,有效期:2021年4月—2025年4月)予以补办,原证件作废。
特此公告。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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