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刊发广东、海南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
发布日期:2024-04-18 15:59 浏览次数:

广东省建设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汇聚全球高端资源要素“引力场”

近年来,广东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持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企业高水平“引进来”、高质量“走出去”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推进粤港澳重大平台建设,深化与港澳规则机制“软联通”

一是深化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改革创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3月1日正式封关运行,经“一线”横琴口岸通关人数超101万人次、车辆超10.3万辆次;税收政策红利惠及粤澳两地。南沙落地期货、航运、数据三大交易所,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揭牌运作。横琴、南沙放宽市场准入措施发布实施。前海出台全国首部投资者保护条例,积极推进与香港开展金融和法律等现代服务业合作,全国首家“双牌照”境外银行顺利落户。河套与香港园区共同聚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三大领域,形成若干科创平台及产业集群。

二是市场一体化水平逐步提高。“湾区社保通”“港澳药械通”“跨境理财通”“政务服务跨境通办”等标志性事项落地实施。围绕食品、中医药、养老等领域制定发布183项“湾区标准”。自“澳车北上”“港车北上”政策实施以来,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出入境的港澳单牌车突破200万辆次。

三是要素跨境流动更加高效便利。率先实施人才往来港澳签注便利化举措,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横琴积极探索构建金融“电子围网”系统,推动合作区金融市场开放。深入实施简化科研样本出入境等5条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先行先试政策。

二、支持企业“引进来”“走出去”,促进外资外贸提质增效

一是支持企业高质量“引进来”。出台“招商引资20条”“制造业外资17条”,根据广东省产业布局编制新型储能、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招商地图,为各地科学招商引资、错位发展提供指引。举办中国-海合会经贸合作论坛、世界粤商大会等重大活动,2023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达成项目859个、总金额2.24万亿元。依托省领导联系跨国企业直通车机制,加强对重点外资项目的服务保障,帮助外资企业解决用地保障、环评审批等实际问题,推动跨国企业在粤投资项目加快落地见效。

二是助力企业高水平“走出去”。出台“稳外贸8条”“加工贸易13条”等政策,举办高交会、中博会、“粤贸全球”等系列展会,广交会出口成交额440亿美元、展览总面积和参展企业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六大进口基地首批32个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商品集散和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建立中欧班列业务快速协调机制,2023年,中欧班列共发运1269列、增长31.2%。

三是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推进“组合港”“一港通”拓点延线至57条,实现广州、深圳“枢纽港”港口和大湾区内河码头“支线港”间信息互联互通、海关监管互认,平均压缩货物堆存期超60%,降低物流成本近20%。在全国首创跨境安检前置,出口企业在东莞 “一站式”办理海关通关和安检手续,通过海运直接运输到香港机场,全流程缩短至1天内,通关等综合成本降低30%。根据高精尖设备、科研用特殊物品、供澳冰鲜水产品等各类商品特点,量身定制便利化通关措施。2023年,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突破8000亿元、占全国超1/3。

三、完善涉外纠纷解决机制,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健全跨境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出台《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规定当事人可自愿选择国际公约、惯例及域外法律调解商事争议。联合港澳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发布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推动出台统一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超过80名律师成为特邀调解员。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市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等平台。

二是优化涉外法律服务体系。打造横琴、前海、南沙国际法律服务区,吸引国际高端法律资源,目前前海已集聚六大类172家法律服务机构,横琴国际仲裁中心、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揭牌运行。大湾区累计落地21家粤港澳联营律所,超过380名港澳律师领取(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跨境综合法律服务。开展内地与香港跨境破产协作试点,依托“深破通”平台,实现深港两地破产管理人在线交流、境外投资机构在线查阅破产投融资需求信息。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打造案件监测、预警分析、应对指导、能力提升海外维权工作体系,实时监测欧美日韩等热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案件动向,聚焦互联网、软件、智能终端、机器人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预警发布海外高频原告知识产权布局及过往诉讼情况,强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常态化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帮助企业防御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海南省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自贸港高质量发展

打造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既是推进自贸港建设的有力手段,也是自贸港建设的重要目标。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多次向世界宣示扩大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鲜明决心,并就重大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经中央批准,海南于2022年12月成立了营商环境建设厅,随即设立市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全省形成贯通上下,紧密融合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社会信用于一体的营商环境建设新格局,海南营商环境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快速优化的新阶段。

自贸港建设核心任务“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动”(即投资、贸易、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五个方面的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和“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即对特定进口商品免征关税、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高端紧缺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减按15%征收,并启动直接税为主体的国际化的简税制改革)。围绕这一目标,海南聚焦贸易投资、法治环境、企业服务等领域,打造更具自贸港特征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锚定最高开放水平,促进贸易投资更加自由便利。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围绕落实RCEP,深入推进20条行动措施,与RCEP成员国货物贸易实现两位数增长,服务贸易总额实现翻番。围绕对接CPTPP,在认证认可,经营主体登记等领域先行先试。围绕对接DEPA,启动编制数字贸易发展规划,全年数字贸易总额超140亿元。实施最短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7项限制措施,比全国版更加开放。实施中国首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先行先试27条特殊开放政策。“一负两正”零关税清单实施以来,累计进口货值195.7亿元。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政策累计内销货值46.7亿元。促进“三大境外消费回流”。连续举办三届消博会,实施离岛免税“担保即提”“即购即提”,离岛免税店销售额同比增长19.3%;新引进国际创新药械86种,医疗旅游人数增长60.1%;获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8个、在校师生超两千人。持续完善优化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单一窗口”。面向全球投资者提供240项跨部门、跨平台、跨场景融合办理的投资相关业务服务,线下设置了27个专业服务点,构建外商投资事项“一窗办理”新模式。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动“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制度和通关便利化措施扩区。口岸进口和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为31.04小时、0.89小时,优于全国平均水平。用足用好第五第七航权、59国免签等政策,打造国际航空中转枢纽,开通2条第五航权航线,恢复和新开境外客货运航线50条,新开通集装箱班轮航线11条。

二、聚焦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建设国际化法治环境。加快完善可预期的配套法规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依照立法授权,创新性地将公平竞争条例、“承诺即入制”等列入地方立法,先后颁布约30部营商环境相关法规。构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设立海南第一、二涉外民商事法庭,在海口、三亚设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海南国际仲裁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第二批“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仲裁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快建设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海南样板”。

三、解决经营主体急难愁盼,强化外商外企便利服务。加大招引力度。出台支持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总部基地和境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总部基地“两个基地”建设15条核心政策举措。发起全球自由贸易区(港)伙伴关系倡议,成员达30家。创新支持政策。制定出台新版自贸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创新推进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两证”合一。上线“一站式政策查询解读平台”和”“海易兑”,发布惠企政策14000余条,累计兑现资金超27亿余元。建立服务体系。成立高层级外资工作专班,建立外企圆桌会议制度。畅通外企问题投诉渠道,出台《海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和《海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指南》,外企可随时通过“单一窗口”、12345热线、全球投资服务热线等平台反应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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