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752680889G/2024-000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泰审批发〔2024〕11号 有效性 有效
泰审批发〔2024〕11号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医疗机构一件事”审管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1 09:48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泰安市“医疗机构一件事”审管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民生事务科反馈。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安市“医疗机构一件事”

审管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有关要求,我市拟在医疗机构审批服务方面,创新开展“医疗机构一件事”,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压减办事材料、丰富办事方式、降低办事成本,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提升行政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医疗机构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为医疗机构提供全链条审批服务,实行多事项办理集成审批,打造线上线下融合、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业务办理新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五个服务场景

梳理整合医疗机构5大类18个关联性强、办件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事项,通过表单整合、材料精简、流程优化,综合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在线核验等方式,打造医疗机构登记、变更、校验、延续、注销5个一件事服务场景,实现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的集成办理,解决医疗机构办理业务跑腿多、填表多、材料多、环节多、耗时长的问题,大幅压减办理时限和办事成本。

(二)设立线下服务专区(专窗)

以线下“一窗受理”服务窗口为基础,将“医疗机构一件事”相关业务纳入“一窗”集中办理,打造集政策宣传、服务展示、咨询办理于一体的医疗机构集成化办事专区(专窗),实现业务的一站式办理。

(三)整合畅通线上服务端口

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整合业务申报入口,升级在线审批功能,支持从准营到注销全流程电子化申报和在线审批管理,实现医疗机构服务事项场景全部网上申报,提升线上服务效能。

(四)完善审管服务机制

医疗机构一件事实行首接负责制,由首次受理业务的部门作为牵头部门,配备业务专员,精准对接医疗机构需求,及时开展事前辅导,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协调跨层级、跨部门业务流转,实行联合审批,强化审管结合,实现医疗机构各类服务事项“一次受理、多证同出、集成办理”、审管无缝衔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市、县(市、区)审批部门、卫健部门要高度重视,一体推进,抽调专人成立工作小组,按照各自权限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健全部门会商、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确保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二)建立督促机制,加快推进创新。各县(市、区)要按照任务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创新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通过询问了解、材料查验、现场调研等方式,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度,对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市级优先向省级推荐,共同对上争取荣誉,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视情向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反馈督导。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服务氛围。加大对医疗机构一件事服务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医疗机构一件事服务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社会关注、市场认可、群众满意、各方支持的良好氛围。

附件:

1.《泰安市医疗机构一件事服务场景清单》

2.《各试点县(市、区)揭榜挂帅认领清单》


附件1


泰安市医疗机构一件事服务场景清单


场景名称

涉及事项

单事项办理结果

责任单位

医疗机构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市及各试点县(市、区)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

药品许可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诊疗许可证

医疗广告审查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医疗机构变更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市及各试点县(市、区)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变更)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

放射诊疗许可证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变更)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校验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市及各试点县(市、区)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

放射诊疗许可证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校验)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注销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市及各试点县(市、区)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注销)

放射诊疗许可证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注销)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注销)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医疗机构延续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延续)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市及各试点县(市、区)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延续)

放射诊疗许可证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延续)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注:鼓励各县(市、区)推陈出新、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一件事”“1+N”服务场景创新举措。


附件2


各试点县(市、区)“揭榜挂帅”认领清单



序号

场景名称

主要内容

揭榜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1

医疗机构登记

主要任务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一件事一次办”要求,解决医疗机构审批中许可证照多、层级多、申请材料繁琐、多头跑、时间及人力成本高等问题。措施包括集成办理,将关联性强、多层级许可事项,明确首接负责制,同步告知其他审批事项,通过市县两级协同实现多证一体变更,由首接单位统一受理发证。

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1月底


2

医疗机构变更

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3

医疗机构校验

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4

医疗机构注销

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5

医疗机构延续

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问答图解:【图片解读】《泰安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动漫解读】《泰安市“医疗机构一件事”审管创新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新媒体直播解读】《泰安市“医疗机构一件事”审管创新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