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皓口腔门诊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准予核发许可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29 14:57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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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艺皓口腔门诊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准予核发许可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政许可规程》的有关要求,现将艺皓口腔门诊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公示网址:http://smzj.taian.gov.cn/(泰安市民之家网站)。
申请单位:艺皓口腔门诊部。
单位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王府花园11号商业楼。
审批情况:艺皓口腔门诊部申请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许可内容:批准其领取《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编 号:鲁医广【2024】第0709-070-3709号。
有效期限:2024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8日。
联系电话:0538-8290116
许可要素: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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