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卫生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期换发申请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24 16:00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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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卫生部印发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卫生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期换发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公示网址:http://www.tasp.gov.cn/sy/(泰安市民之家)。
申请单位: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卫生院。
单位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泰山大街001号。
审批情况:申请材料及现场符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许可内容:批准其领取电子《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有效期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8年1月23日。
联系电话:0538-8290116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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