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泰市天宝中心卫生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期换发申请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26 16:44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浏览次数:

新泰市天宝中心卫生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期换发申请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卫生部印发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新泰市天宝中心卫生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期换发申请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公示网址:http://www.tasp.gov.cn/sy/(泰安市民之家)。

申请单位:新泰市天宝中心卫生院

单位地址:新泰市天宝镇驻地。

审批情况:申请材料及现场符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许可内容:批准其领取电子《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有效期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8年1月23日。

联系电话:0538-8290116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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