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事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09 09:41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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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新泰市运输总公司向我局提出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到期重新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8-8278935
公示日期: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3日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9日
附表:
班线名称 | 起讫站点 | 中途停靠站点 | 车辆类型 | 日发班次下限 |
新泰-淄博 | 新泰客运总站 淄博客运中心 | 无 | 大型高一级客车壹部 | 1日1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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