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泰安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5 10:04
来源: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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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功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部),住房城乡建设局、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根据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库的通知》要求,经专家本人申请、单位推荐、联合审查、网上公示等工作程序,确定83人列入《泰安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库》(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制度执行与专家管理。初步设计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场勘验、评审工作制度》《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专家勘验评审工作制度》,专家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接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考核、管理。
二、规范评审组织与专家履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初步设计审查申请后,按照项目类型、规模及专业特性等要求,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应积极履职,秉持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恪守工作纪律与职业道德,确保所提意见和结论真实可靠、客观公正,并对评审意见承担相应责任,切实维护审查工作的规范性、专业性与公正性。
三、加强动态调整与违规处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专家履职情况,对专家库名单适时更新与动态调整,对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等的专家,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专家库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附件:
泰安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库名单.xlsx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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