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部)、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
现将《泰安市园区项目竣工投产服务“一件事”(以化工园区为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安市科技局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安市气象局
2024年9月10日
泰安市园区项目竣工投产服务“一件事”(以化工园区为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4〕4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园区事 园区办”服务模式,解决园区项目竣工投产涉及验收、经营许可事项多、周期长等问题,推动园区项目竣工投产服务“一件事”(以化工园区为例)集约化、便利化办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实现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助力地方和企业认真落实泰安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规划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园区服务载体服务效能,以应办尽办为原则、一次办结为目标,按照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要求,对园区项目竣工投产(以化工园区为例)前需要办理的事项进行优化和整合,按照“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同勘验、一网办理”模式,实行线上线下双融合、一体化集成服务,为化工园区企业提供更深层次、更加便利的项目竣工投产服务,助力化工项目快投产、快运营。
二、事项范畴
本方案适用于泰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实施的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聚焦化工园区项目竣工到投产这一重要环节,以“一件事”思维,立足阶段相近、事项关联、时间集中,通过业务需求整合、系统改造互联双线推进,推动集成办理。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指导建设单位菜单式选择以下事项集成办理:
1、建设项目验收与办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
2、自主验收的政策指导服务(化工项目安全竣工验收、环保验收、节能验收);
3、化工企业“准营”(排污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公司变更登记注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4、增值服务(人才招聘、认定及科技企业认定)。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竣工投产事项办理方式
1.推行“一窗受理”。在政务服务大厅或“园区事 园区办”服务机构设置化工园区项目竣工投产“一件事”服务专窗,开展政策、流程咨询、事项申报辅导、材料预审等服务,必要时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联合会商,将企业项目投产前依次向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权限范围内事项)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革为“一窗受理、一表申请、统一办理”。
2.实施“并行审批”。化工园区项目竣工投产“一件事”服务专窗受理企业申请,分发各主管部门限时办结(权限范围内事项),并提供全流程政策咨询、帮代办服务。
3.优化“帮办服务”。建立园区、县、市三级联动帮代办服务机制,各“园区事 园区办”服务机构设置投产业务帮办代办员,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政策解读、表单填写、材料准备、网上申请、对上帮办等帮办代办服务;具有审批权限的市、县各主管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办理转办的审批服务事项。
(二)强化系统对接协同
1.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 等平台开设“化工园区项目竣工投产服务一件事”专区,提供全程网办服务,企业可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 等平台填报“一件事”申请信息,上传办理材料,一次申请、一表填报。
2.在泰安市工程审批系统设置“化工园区项目竣工投产服务一件事”模块,各“园区事 园区办”服务机构“一件事”服务专窗接收到申请人申报信息后,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进行串并联分发,各部门通过部门业务办理系统进行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工程审批系统,办理结果有电子证照的,通过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生成电子证照。
(三)推进项目竣工投产服务全链条协同办理
1.竣工登记环节。优化竣工验收与登记阶段事项申报,企业在申请竣工验收时同步将申请材料共享至不动产登记系统,在竣工验收事项合并办理及不动产登记提前介入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办理不动产登记,推动“验登合一”,实现项目“验收即发证”。 整合验收登记、企业准营和增值服务等申请表为化工园区项目竣工投产服务“一件事”一张表单。项目完工并具备联合验收条件后,填写一次表单信息,各“园区事 园区办”服务机构“一件事”服务专窗通过系统即时推送相关主管部门,并联开展竣工验收和登记、排污许可、人才和科技相关增值服务事项办理。
2.自主验收环节。推行自主验收事项“提前辅导、联合验收”,对安全竣工验收、环保验收、节能验收等需要企业自行组织的验收事项,编印并公布自主验收事项服务指南,由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指导。项目生产线具备验收条件后,按照企业自主验收的需求,行政审批部门牵头组织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发改部门提供验收政策指导服务。对需要现场勘验的事项和情形,整合核查要素,实现现场勘验一并进行、整改意见一次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切实提升现场勘验工作质效。
3.投产准营环节。实行投产准营事项联合办理,整合相关部门业务办理资源,通过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等方式,将营业执照变更与安全生产许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同步推进、无缝衔接、压茬办理,最大程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企业自主验收通过后,各“园区事 园区办”服务机构“一件事”服务专窗通过系统向应急管理、行政审批部门推送验收成果,投产准营事项“一次提交、一次办结”,联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营业执照变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4.增值服务环节。拓展增值服务,聚焦人才、科创等重点领域,叠加关联度高的增值服务事项,企业可以一并提交人才招聘、人才认定、科技企业认定等关联事项申请。按照企业需求,人社、科技部门在招工信息发布、社保办理、高层次人才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审前辅导、帮办代办、远程协助等服务,实现“一件事”便捷服务与“衍生式”增值服务的“一站集成”普惠优享。
四、工作步骤
(一)9月中旬前,各政务服务大厅或“园区事 园区办”服务机构设置化工园区项目竣工竣工投产服务“一件事”服务专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开展流程优化、业务培训等工作,各相关部门熟悉业务流程,及时核查、反馈办件信息,按审批流程开始试运行。
(二)9月底前,在泰安市工程审批系统开发“化工园区项目投产一件事”模块,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并及时梳理总结化工园区项目竣工投产服务“一件事”改革工作经验。
(三)10月底前,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向市级、省级相关部门推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做好业务衔接、系统建设和信息共享应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编制办事指南,规范业务办理。按照国务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梳理规范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按照实施主体、名称、服务对象、办理时限等要素,编制统一的申请视角《办事指南》与审批视角《工作指引》,提升园区项目竣工投产服务“一件事”规范化服务水平,提升企业群众办事质效。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要针对化工园区项目竣工投产服务“一件事”集成服务的政策口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进行培训,使窗口服务人员和审批办理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加强服务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加强风险防控,降低审批风险。要建立办理进度追踪和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实现办理环节、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全程可视可查。发现问题,要部门联动,及时解决,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审批风险。
(五)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群众认知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加大化工园区项目竣工投产服务“一件事”宣传力度。在办理过程中,通过发送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好差评跟踪分析处理等方式及时收集意见和建议,要持续开展系统功能、审批流程、服务内容的优化升级,推动化工园区项目竣工投产服务“一件事”服务工作持续优化,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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